航空运输业务知识及行业标准培训班圆满结束
2012-11-26

航空运输业务知识及行业标准培训班圆满结束

    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于11月13日至15日,在海口举办《民用航空运输地面保障服务规范》、《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代理协议规范》和《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规范》三项行业标准及相关航空运输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并邀请民航局运输司、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专家解读、释义三项行业新标准。来自国内各航空公司和部分机场服务部门的120余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刘玉梅主任出席培训并在开班仪式上讲话,她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等目标,为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迈进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也为民航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举办行业标准及相关航空运输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是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今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新行业标准的宣贯进一步提升全行业的服务品质,构建更加和谐的乘机环境,为民航强国建设夯实基础。
    民航局运输司领导针对行业标准的定义及如何应用做出全面指导,并希望民航相关企业结合此次培训的三项标准,对照企业内部文件规章,通过与行业标准的衔接,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同时相关方面要加大标准的宣贯工作,并通过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来推动标准落实。行业标准是评价服务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既要引领行业发展,也要结合行业运行的实际工作。
    来自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的业务专家,分别对三项行业标准中涉及民航运输地面保障工作该怎样开展、地面代理协议如何签订、航班不正常时要提供哪些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阐释,并结合实际工作,加入了大量生动案例,将与规范相关的法律规章进行了系统梳理,增强了规范的理论性、知识性和易懂性。此次培训得到所有参训代表的一致认可,在培训结业仪式上,刘玉梅主任为参训代表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