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度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战培训的通知
2023-02-13
民航各机场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队伍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民航局“聚焦关键技术岗位,着重强化资质能力建设”指示精神,根据《运输机场消防队管理规定》(民航规〔202254号)《运输机场专职消防人员训练和考核管理规定》(民航规〔202255号)文件要求,按照民航局公安局工作安排,航科院(全国民航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训基地)决定继续举办2023年度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战培训,现将2023年度培训计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安排

2023年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战培训按照课程时间和训练对象分为通用课程、提升课程和高级课程。具体时间安排和费用参照附件。

二、培训地点

全国民航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训基地(武汉)。

三、参训对象

(一)培训面向有需要参加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战培训,有需要考取民航灭火指挥岗位资格证书或有需要开展灭火指挥岗位资格证书复训的消防指战员,具体培训对象见附件。

(二)报考民航灭火指挥岗位资格证书人员须符合《运输机场消防队管理规定》(民航规〔202254号)第二十条以及《运输机场专职消防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规定》(民航规〔202255号)第五条规定要求。

(三)考取灭火指挥岗位资格或进行灭火指挥岗位资格复训须经派出机场消防队推荐,未经过机场消防队同意的参训人员不予申请指挥岗位资格证书。

四、培训事项及考核

(一)培训内容

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战培训课程内容严格按照《运输机场专职消防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规定》(民航规〔202255号)要求制定,课程邀请国内外教学能力高超、受行业充分认可的教官讲授,采用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分组互动、战术研究、应用1:1比例航空器真火实训系统的实操训练、训后战评等多种方式授课。同时按照民航局、公安部要求增加党建知识(二十大精神学习等)、平安民航相关政策理论知识讲解,进一步提升参训人员业务与理论水平。

(二)培训保障

我院在培训期间为所有参训人员提供全套高级空呼设备 (包括面罩、背板、气瓶),优化参训体验,切实保证学员安全。

(三)培训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与实操,两项均合格通过的人员可获得我院 《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战培训结业证书》,并取得相应民航灭火指挥岗位资格证书或复训合格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此通知旨在通报我院2023年航空器真火实战培训计划,每期培训报名参训事宜在当期培训举办前期另行通知。有计划组织本单位专职消防人员预约整期培训的机场(集团)公司,请于20221231日前与我院联系人联系。

(二)如遇疫情影响,我院将视情调整培训模式,理论部分采用线上教学模式。

 联系人:程晶晶,010-89488153,13023661808

               张   音,010-89488232,13910093806

 

附件:2023年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训课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