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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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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构介绍 【大 小】【打印】【关闭】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负责科研院的文秘、机要、外事、保密、档案、信访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科研院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科研院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科研院后勤服务工作。
采购中心:负责拟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集中开展航科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负责院内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受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负责采购档案管理。

(二)党群工作处(老干部办公室)
    负责科研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承担党的组织宣传和工会、共青团、统战等工作;负责科研院对外宣传;负责科研院离退休人员管理。
    工会办公室(航科院团委):承办航科院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工会文件,制定、修订、完善航科院工会各项制度、制定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航科院工会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指导各分会开展工作;参与航科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航科院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负责航科院团委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航科院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工作。

(三)纪委办公室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航科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航科院党委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处置信访及问题线索;审查航科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对纪律处分的申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航科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对航科院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进行纪检监督。

(四)科技处
    开展民航行业科技战略规划研究;编制航科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航科院科技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航科院纵向科技项目和专项项目管理以及学术交流、科技成果管理和奖励工作;负责对完成的新发明、应用、外观等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注册保护;为民航局科技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拟订航科院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航科院年度经费预、决算及日常财务管理;指导各部门的项目预算、决算和经费使用;负责航科院本级财务资金管理及对所属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实施会计委派制;负责航科院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负责科技合同收入免、退税业务和办理奖酬金提取手续;负责航科院财务审计工作。

(六)人事处
    拟定航科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航科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教育、人事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核与管理;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组织航科院民航主体系列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资格)评审。

(七)计划基建处
    拟定航科院基本建设项目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航科院及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负责航科院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航科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 
 
(八)经营管理处(市场部)
    负责全院经营战略规划研究和制定;负责院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制定与业绩考核;负责收集、分析各类市场信息和有关情报,为产品研发提供参考,制定市场应对策略;负责组织协调院层面整体市场开拓与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院重大产业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协助部门开展新产品、新领域、新市场的开拓工作;负责院横向项目管理;负责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资质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九)信息中心(民航数字图书馆
    负责航科院院级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全院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部门信息系统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院级图书资料的管理;负责建设和管理民航数字图书馆,承担民航信息资源服务工作。
 
(十)航空器适航研究所(无人机适航审定中心)
    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规章程序及相关标准的研究和起草,负责无人机登记注册及适航审定等工作;开展适航审定管理运行系统(AMOS)的开发和管理维护工作;按授权开展民用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有关适航和环保的法规、规章、标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和起草,以及民用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的有关适航管理工作;开展适航审定技术研究及技术评估等工作;开展适航审定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十一)机场研究所
    承担民用机场建设、安全和运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工作;收集、分析、评估机场安全信息,为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机场安全管理体系、野生动物和外来物防范技术及工作评估、设备安全标准和验证、运行和保障技术、运行仿真、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净空保护等领域的研究;承担或协助民航局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为机场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十二)航空安保研究所(民航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办公室)
    承担航空安保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的研究;承担安保质量控制体系设计评估,协助开展国家航空安保审计;负责安检设备鉴定检测,开展设备验收和定期检测服务;承担安保设施标准研究,开展安保新技术研发;负责航空安全员等安保相关人员的资质管理;收集、分析国内外航空安保信息,开展安保风险评估研究;承担或协助民航局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为机场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十三)研发中心(民航北斗应用技术研究所)
    实施航科院重大项目或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重点在航空器监视监控系统研发及应用、导航数据库及计算机飞行计划研发和基于高分和北斗等卫星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面向航空公司及机场等主要生产单位的重大项目攻关;作为航科院培育重大项目的主要载体,统筹协调院重大创新活动;跟踪最新的技术前沿和发展动态,挖掘和汇聚能形成产品的重大项目。
 
(十四)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
    负责拟定航科院大数据战略和规划,制定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的标准规范,跟踪大数据分析技术前沿和发展动态,建立和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开展多源数据融合分析、数据驱动的风险和预警分析及示范应用研发,建设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建立民航大数据分析应用生态体系。

(十五)编辑室(《中国民用航空》杂志社)
    出版发行《中国民用航空》、《中国民用航空学报》等杂志和行业内部业务刊物及其相关网站的管理;承办民航局有关展览工作。

(十六)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后勤保障、综合服务、消防及单位内部保卫、物业管理、食堂管理、公务车管理、单位节能减排等的管理。

 

- 下设机构 -


(一)航空安全研究所
    开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有关政策、规章、标准以及相关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研究;跟踪研究国内外航空安全动态,为航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支持;承办国际民航组织对我国航空安全审计有关工作;负责民航业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评估工作;负责民航业飞行品质监控数据收集、监控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中国民航飞行品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参与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调查;开展民用航空安全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以及技术产品和系统的鉴定、评估、检验、检测工作。
    航空安全研究所内设4个室。
    1. 航空安全技术实验室:参与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航空材料及航空产品检测、航空装备失效分析鉴定、发动机滑油金属屑分析工作;开展航空器无损检测、结构安全评估、健康监测和航空油品检测等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承办航空事故调查材料分析国际交流工作;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2. 航空安全研究室(航空安全审计事务办公室):研究并协助民航局草拟航空安全政策、规划、纲要和规章标准;开展民航安全管理体系、航空人为因素、安全经济学、安全绩效、安全文化等方面研究;承办国际民航组织对我国航空安全审计的有关工作,协助民航局开展安全审计;承办飞行安全基金会的相关工作;提供安全咨询服务。
    3. 航空安全信息室:建设和维护中国民航安全信息综合收集分析系统,开展行业安全信息分析研究;开展基于安全信息的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编发安全信息通告,编写民航不安全事件月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为民航局安全规章修订和安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编辑出版《航空安全》杂志;促进民航安全信息共享,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信息服务。
    4. 中国民航飞行品质监控基站:建设、运行和维护中国民航飞行品质监控系统;负责民航飞行数据的收集、监控、分析及统计,组织开展飞行品质监控研究,开展基于飞行数据的民航安全风险综合评价预警及重大安全风险专题研究,制定和完善行业飞行品质监控标准,编写中国民航飞行品质监控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民航局监督管理民航飞行品质监控工作;承担民航局不安全事件调查的飞行数据译码分析、舱音分析以及飞行图形模拟仿真工作;承担飞行数据分析国际合作项目;为民航企事业单位提供飞行数据服务。

(二)民航发展规划研究院
    开展民航行业重大问题以及发展规律、资源配置以及发展规划、综合统计、经济运行、财经政策、节能减排领域的研究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开展民航经济和管理咨询服务。
    民航发展规划研究院内设4个室。
    1. 战略规划室: 研究民航业发展规律、发展战略、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航线网络规划、运力规划、通用航空规划和区域民航业发展规划等。
    2. 机场规划室: 研究全国和区域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开展大中型枢纽机场规划、设计和运行方案优化咨询等;研究通航机场布局规划及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3. 环境保护室:负责跟踪研究国内外航空环境保护领域政策和科研动态、进行相关经济影响分析;开展绿色民航系统研究,开展相关规划研究;承担排放污染监测、防治及航空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评估;开展碳市场方案设计、碳排放监测分析和配额分配研究工作。
    4. 财经研究室:跟踪国家财经及产业政策发展动态,开展相应的财经政策研究;研究民航产业发展和投融资政策;开展财经政策后评价研究。

(三)民航运行技术研究所(民用无人机检验中心)
    开展飞行标准、适航维修、航空器评审相关政策、规章、标准以及相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研究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国产航空器出口运行技术支持的研究和咨询工作;为民航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开展民用无人机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展民用无人机电子围栏检验和其他相关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无人机云数据交互平台管理、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无人机运行规范建设等无人机管理工作,为民航局无人机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其他无人机检验相关研究、技术支持和服务。
  民航运行技术研究所内设3个室。
  1. 飞行标准室(飞行模拟机鉴定办公室)
  研究并协助民航局草拟民航飞行标准的相关政策、规章和标准;按授权承担民用飞机通用航空运行、飞机客舱安全管理和民用航空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工作;按授权负责民用飞行训练机构审定、飞行学校审定,承担相应训练设备的技术检测鉴定。
    2. 维修工程室
  研究并协助民航局草拟适航维修的相关政策、规章和标准;按授权承担民用航空维修机构、维修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对民用航空器使用中重大工程问题和多发性故障的统计分析研究;为航空维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3. 航空器评审室
  研究并协助民航局草拟航空器评审的相关政策、标准、程序,开展相应验证技术研究;按授权承担发动机评审的相关工作;为航空制造企业提供规章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航行新技术研究所(PBN飞行程序设计中心)
    开展航行新技术在民航领域应用、推广及相关的政策、规章和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开展航行新技术在民航航空领域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工作;承担PBN飞行程序的数据采集、分析、程序设计、验证及后期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场终端区飞行程序、进近程序、飞行性能、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研究,以及与航务有关的技术咨询和评审工作。航行新技术研究所内设3个室。
    1.通导研究室:跟踪国内外通信、导航、监视的发展动态;开展相关技术的研究、测试、推广和服务;开展机场地面导航设施和GNSS导航信号验证研究。
    2.航务研究室:开展飞行运行与航务技术相关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持,与航行服务有关的咨询和评审工作;开展航行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开展飞行程序、飞行性能和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的研究、设计及验证等工作;跟踪研究国内外航行服务规范和发展动态。
    3.空管研究室:开展空管方面的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基础性研究;跟踪空管技术国际发展动态并参与相关研究活动,研究、推广空管新技术的应用;开展空管和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运行容量等方面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工作。
 
(五)航空运输研究所
    航空运输研究所:开展国际国内航线航班市场分析和监测分析、国际民航发展动态、国际民航政策、航权、通用航空综合信息分析和发展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协助民航局开展国际民航事务、国际合作项目等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民航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航空运输研究所内设3个室主要职责为:
    1. 运输航空室:负责开展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航空运输相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开展航线网络、航班资源管理及优化研究;收集、整理及分析国内和地区航线数据资料,跟踪研究航空运输市场的趋势变化,开展相关经营管理咨询和服务工作。
    2. 国际航空室(港澳台研究室):开展国际航空运输领域的相关研究和培训工作;开展多边或区域性民用航空国际组织研究;按授权承担有关双边及多边国际事务协调工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按授权承办国际民航组织事务及其决议、标准与建议措施的落实工作。
    3. 通用航空室:负责开展通用航空产业经济、市场监管、信息分析、服务及政策等研究工作;开展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工作;开展通用航空对外经济与技术交流工作。
 
(六)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
    受委托,开展民航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建立民航标准体系,开展民航标准、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推广应用和效果评价工作;开展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技术研究,组织建设民航规章标准实验验证技术能力和支撑体系;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推进中国民航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开展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机制研究,建设标准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受委托,开展民航法规政策研究;承担民航立法和执法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民航局行政复议、合同审查工作,开展贸易政策审议、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及国际利益登记等相关活动;为民航企事业单位提供合规审查、法律风险控制等法律服务;开展相关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和培训活动。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内设3个室。
    1. 标准化创新室:开展民航标准化理论、政策和技术研究,协助制定民航标准化战略和发展规划;开展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机制研究,构建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标准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民航行业标准立项、起草、评审和报批全生命周期管理,协助开展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实施推广,负责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实施效果评价工作;协助组建民航各专业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民航标准化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工作;负责中国民航标准国际化工作,研究国际标准化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协助开展民航领域团体标准监督管理,规范指导民航领域团体标准健康发展;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负责民航标准化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2. 符合性评价室:开展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理论、政策研究,制定民航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发展规划;研究国际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组织并参与国际组织技术活动;协助建设民航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技术委员会,承担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协助开展民航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技术规范制修订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实施效果评价;开展符合性评价方法研究,建立民航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技术体系,提升行业整体技术能力;研究实验验证方法和技术程序,开展关键自动测试设备研发,提升规章标准实验验证能力;建设检验认证机构,构建民航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信息平台,为民航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开展民航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培训教育,协助并参与民航规章标准符合性评价人员管理与考核工作。
    3. 政策法规室:开展民航法、航空法基础理论及前瞻性研究,为民航科学立法提供理论支撑;协助制定民航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提升民航立法系统性;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的专家意见和合法性评估;提供国际民航公约修订、国际争端解决等技术支持,加强中国民航国际话语权;负责航空器权利和国际利益登记工作,开展航空器交易领域跟踪研究;开展民航行业政策研究,向民航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与发展建议。

- 局设机构 -


(一)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事故调查中心
    按授权,草拟航空事故调查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组织或参与我国境内的民用航空事故、严重事故征候的调查,参与我国航空器在境外发生的事故、严重事故征候的调查,草拟事故调查员培训大纲,协助组织事故调查员培训;分析研究国内外航空事故、事故征候及不安全事件,提出安全对策;负责航空事故重要残骸、证据、文件资料的保管;负责航空事故调查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开发;编制与航空事故相关的安全教育资料。

(二)中国民航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民用航空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开展民航行业各类人才需求的宏观预测和研究,开发和培育民航行业人力资源市场,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受委托开展人才测评、考试、录用以及人力资源统计和相关人事信息的收集、存储、更新维护等工作;为委托单位代理人事业务,代管流动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受委托组织民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民航各类培训、考试以及相关教材的编写与发行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有关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受委托组织编写、修订民航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参与组织民航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实施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负责民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资格审查和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建设管理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指导民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负责民航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三)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中心
    按授权,草拟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标准,负责危险品航空运输特殊批准和豁免的技术评估,负责危险品航空运输相关鉴定、检测、验证工作,负责危险品检察员、教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品航空运输数据统计分析;负责违规从事航空运输危险品的投诉处理工作;开展危险品航空运输相关对外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民航局危险品航空运输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中心
    负责航空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开展中国民航不安全事件的持续分析和风险评估,向行业提交研究报告,提出安全建议;建设和维护中国民航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系统,进行中国民航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通过多源信息的综合分析,评价行业安全状态,开展风险评估,编制中国民航安全项目建议;研究中国民航安全信息共享方案及标准,促进民航企业间安全信息的共享;开展国际航空安全信息交换和共享;开展航空安全信息分类法、分析方法、技术及工具研究,对现有规章、分类法、报告表格、报告样例等提出修订建议;开展安全信息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
 
(五)中国民用航空局统计分析中心
    承担统计数据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各类报刊、书籍的编制、编辑;负责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统计资料,负责民航统计数据、资料的统一安全管理;开展民航统计指标、方法等研究和统计规定的修订、完善工作,负责健全统计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统计数据库;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国家和局部署的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统计执法、质量考核和检查活动;收集、整理及分析国际国内经济运行数据资料,开展民航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预警研究。
 
(六)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
    负责受理消费者对航空运输企业、机场的投诉,将投诉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航空运输企业、机场,监督检查被投诉航空运输企业、机场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情况;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调查处理重大消费者投诉案件;负责对消费者投诉情况的汇总和整理,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对消费者投诉意见的分析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对航空运输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参与社会有关质量监督管理的活动,开展国内、国际航空运输服务质量工作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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